就业创业政策知多少(寿光)

发布人: 信息管理员

时间: 2020年03月03日 1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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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2020年寿光籍高校毕业生的一封信

各位高校毕业生同学们:

近期,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形势严峻,给用人单位的招聘工作和毕业生的报到、就业带来诸多不便。当前,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已进入关键时期,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市各级、各有关部门积极投身疫情防控一线,各项防疫工作有力有序展开。为了全力做好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期间的就业工作,为毕业生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招聘服务和就业指导,市人社局特地做制作了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服务指南。

如果您在疫情防控期间需要办理就业相关业务,我们推出了一系列“网上办、不见面”服务模式。

01高校毕业生报到、账号激活(省外院校)、实名登记、档案查询

毕业生可通过“山东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 “潍坊大学生就业”微信公众号按提示要求进行,即可完成报到、账号激活及实名登记和档案查询。(注:就业报到证签发到用人单位的,毕业生到用人单位报到。)

02高校毕业生网上签约

毕业生落实用人单位后,登录“山东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http://www.sdgxbys.cn)在“签约管理”一栏可看到求职单位发送的签约邀请(如未发现,可联系用人单位)→对用人单位发送的签约邀请进行应约→即可完成网上签约。(注:二次签约的毕业生需先与原就业单位网上解约,再与新单位网上签约。)

03高校毕业生就业手续办理

就业手续含调整手续和改派手续。疫情期间,毕业生尽量采取“网上预审+邮寄”渠道申请办理。寿光市人力资源服务中心负责中央、省驻寿光单位和市属机关、企事业单位就业以及解约申请回户籍地的2019年及以前非师范类毕业生就业手续办理,网上预审具体操作流程:毕业生登录“山东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就业手续办理——办事大厅子栏目,点击“改派打证申请”图标,上传申请材料。

申办材料邮寄地址:寿光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E区;收件人:大中专毕业生服务科;邮编:262700;联系电话:0536-5252186。

往年同期是就业招聘高峰期,今年疫情防控期间求职怎么办?我们充分利用前期搭建的线上精准就业对接载体,多方调度征集用人单位人才需求,着力为毕业生线上求职提供渠道和便利条件。

01岗位信息定时推送

集中全市用人单位招聘信息定期推送给高校毕业生。定期征集全市用人单位毕业生需求信息及联系方式,在“寿光人社”“寿光人力资源市场”微信公众号(二维码见下图)发布,请高校毕业生及时查看,可通过电话、微信等方式与用人单位洽谈求职。                        


02求职简历帮助推荐

集中高校毕业生求职简历推送给全市用人单位。欢迎广大高校毕业生将求职简历发送至邮箱:sgrsjrgbysk@wf.shandong.cn。我们将搭建线上求职招聘平台,通过各种线上渠道将求职简历推介给全市有关用人单位,同时,组织用人单位及时开展对接活动,真实准确介绍好单位情况、岗位需求信息、工资标准及其他待遇情况,全力做好引才、留才服务工作。
   近年来,我市出台了一系列高校毕业生“稳就业、促创业、聚人才”扶持政策,为高校毕业生就业保驾护航,为大学生创新创业创造一流营商环境。

新来就业创业享受大学生生活补助

我市为2018年1月1日后初次(以初次在寿光缴纳社会保险时间为准)来寿光(用人单位注册地须在寿光)就业创业的全日制大学生发放生活补助。对企业、学校、医院、科研院所新引进的博士研究生,以及来寿光自主创业的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45岁,须与用人单位签订5年及以上全职劳动合同,且在寿光缴纳社会保险),给予每人每月3000元生活补助,期限5年。对新进站(含创新实践基地,下同)博士后研究人员,按其在站实际工作月数,给予每人每月2000元生活补助,期限最长2年。对企业及镇、村(社区)医院、学校新引进的硕士研究生,以及来寿光自主创业的硕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40岁,须与用人单位签订3年及以上全职劳动合同,且在寿光缴纳社会保险),给予每人每月1500元生活补助,期限3年。对企业新引进的本科毕业生,以及来寿光自主创业的本科毕业生(年龄不超过35岁,须与用人单位签订3年及以上全职劳动合同,且在寿光缴纳社会保险),给予每人每月500元生活补助,期限1年,其中,对“双一流”高校本科毕业生补助期限为3年。凡符合条件的大学生,由用人单位统一向人力资源服务中心大中专毕业生服务科申请(政务服务中心1楼E区,电话0536-5252186)

参加青年就业见习提升就业技能还有补贴

择业期内(自毕业之日起三年内)离校未就业山东生源高校毕业生及16-24岁未就业或失业的青年可参加就业见习,见习期3-12个月,最长不超过12个月。见习期间,见习基地为见习人员支付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见习期生活补贴,为见习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毕业生通过“山东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与见习基地达成双向选择,签订就业见习协议后按规定组织上岗。

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有社会保险补贴

对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与之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的小微企业,按其实际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给予最长不超过1年的社会保险补贴;对离校1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后缴纳的职工社会保险费,给予一定数额的社会保险补贴,补贴标准原则上不超过其实际缴费的2/3,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

租赁场所创业的可领补贴

毕业5年内全日制高校毕业生租用独立经营场地在我市创办小微企业(2016年1月1日之后登记注册),正常经营满12个月以上,且未享受场地租赁费用减免的,给予每人每年不高于5000元,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的补贴。

遇资金问题可申请创业担保贷款

自主创业的高校在校生、毕业5年内的高校(含技校、职业中专)毕业生可申请15万元以内(含15万元)创业担保贷款。

创业正常经营享一次性创业补贴

对首次领取小微企业营业执照(2013年10月1日之后登记注册)、正常经营12个月以上,在创办企业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的高校毕业生(企业法人)给予不低于1.5万元的补贴,科技型小微企业提高到2万元;对首次领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2018年1月1日后注册),正常经营6个月以上并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的高校毕业生给予2000元的补贴。

吸纳有关人员就业享一次性创业岗位开发补贴

2013年10月1日之后注册成立,吸纳登记失业人员和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不含创业者本人)并与其签订1年及以上期限劳动合同,按月向招用人员支付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报酬,并按规定为其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的小微企业,按照申请时创造的就业岗位数量和每个岗位不低于25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创业岗位开发补贴。

魅力寿光,创业沃土,同学们、广大毕业生朋友们,我们诚挚向你们发出邀请,希望你们业成荣归、回家乡发展,开创人生新的辉煌,共同建设中国蔬菜之乡、中国海盐之都”魅力新寿光

最后,祝毕业生们身体健康、鹏程万里、梦想成真!

寿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2月9日发布